PRIVACY

隐私政策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最后更新2026年10月21日 版本1.2

新加坡法人BUKCS PTE. LTD.(下称「本公司」)重视用户之个人数据,并遵循新加坡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大韩民国个人情报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令。本政策说明 DigMol 应用程序及网站收集哪些数据、如何利用、保存与销毁,以及如何进行跨境传输。

本简体中文版本仅供参阅之便。对于居住于大韩民国的用户,如有解释歧异,以韩文版为准。
目录
  1. 1. 收集之个人数据项目
  2. 2. 个人数据之利用目的
  3. 3. 保存及利用期间
  4. 4. 个人数据之第三方提供
  5. 5. 个人数据处理之委外
  6. 6. 用户之权利及行使方式
  7. 7. 个人数据之跨境传输
  8. 8. 未成年人之个人数据
  9. 9. Cookie 及类似技术
  10. 10. 个人数据之安全维护措施
  11. 11. 个人数据保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12. 12. 本政策之变更
重点摘要
  • 营运者为新加坡法人,所收集之数据于境外处理及保存(详见第 7 点)。
  • 您可使用电子邮箱或 Google、Apple、Kakao、Naver 帐号注册及登录,本公司届时将取得您的电子邮箱、姓名及头像,但不收集出生年月日或身份证号码等数据。
  • 为计算奖励及防范滥用,本公司处理设备标识符、钱包地址及活动纪录。
  • 位置信息与相机仅于您使用相关功能且已授权时始行访问。
  • 为提供步数奖励(计步器),本公司仅于您授权时读取步数及身体活动识别信息(健康与健身数据),且不会将此类数据用于广告或出售(详见第 1 点)。
  • 您随时得请求查阅或删除。惟已记录于区块链之交易,技术上无法删除。
本摘要仅供理解参考,法律效力以下方全文为准。

11. 收集之个人数据项目

本公司仅收集提供服务所需之最小限度数据,不收集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等数据。

类别项目收集时点
必要帐号信息:电子邮箱、姓名(昵称)、头像、社交帐号唯一标识符注册及登录时(电子邮箱注册或 Google、Apple、Kakao、Naver 登录)
必要密码(以不可还原之单向加密方式保存)电子邮箱注册时
必要设备标识符(含广告标识符)、操作系统与设备型号、应用程序版本首次启动时自动收集
必要区块链钱包地址、交易哈希值链接钱包及发放奖励时
必要活动纪录(累积明细、时间、加成倍率)、邀请码与来源使用服务时自动收集
选择位置信息(GPS 座标、移动距离)使用步行奖励功能时(经同意后)
选择健康与健身数据:步数、身体活动识别信息(步行、跑步、静止、乘车、骑自行车状态)使用计步器(步数奖励)功能时(授权后)
选择照片及拍摄中继数据使用照片上传功能时(经同意后)
选择推送通知令牌同意接收通知时
选择电子邮件地址提出询问或检举时由用户自行填写
自动连接 IP、连接时间、Cookie、服务使用纪录、错误日志使用服务时自动收集

健康与健身数据(步数及身体活动)之处理

  • 访问方式 — 仅于您使用计步器(步数奖励)功能并授予设备权限时访问。Android 设备通过「身体活动」(活动识别)权限使用设备计步传感器与活动识别信息,必要时读取 Health Connect 之步数(仅读取)。iOS 设备通过「运动与健身」权限使用步数与活动状态,必要时读取 Apple 健康(HealthKit)之步数(仅读取)。
  • 收集项目 — 当日累计步数,以及步行、跑步、静止、乘车、骑自行车等活动状态及其置信度。本公司不收集心率、体重、睡眠、疾病或诊断等其他健康信息,亦不会向健康应用(Health Connect、HealthKit)写入任何数据。
  • 利用目的 — 仅用于依步数计算 MOL 累积并发放奖励、于应用内显示步数,以及排除乘车移动或摇晃设备等异常步数以防范不当使用。
  • 处理及保存 — 活动状态信息仅于您的设备内用于验证步数,不会传送至服务器。为计算奖励,仅每日步数会与您的帐号关联,并以加密方式传送及保存于本公司服务器。
  • 共享与限制 — 本公司不出售健康与健身数据,不将其用于广告、行销或个性化广告,亦不提供予广告联盟、数据中介等第三方,且不用于信用、保险等资格判断。除为营运服务器而委托之云基础设施供应商(第 5 点)外,非依法令规定不予共享。
自 Health Connect 取得之信息,其使用将遵守 Health Connect 权限政策,包括有限使用(Limited Use)要求;自 Apple 健康(HealthKit)取得之信息,亦依 Apple HealthKit 指南仅用于上述目的。您可随时于设备设置或 Health Connect、健康应用中撤回访问权限,并得来信 privacy@digmol.com 请求删除服务器所保存之步数数据。

通过社交登录(Google 等)取得之信息的处理

  • 取得之信息 — 当您使用 Google、Apple、Kakao、Naver 帐号登录时,本公司仅自该服务取得帐号唯一标识符、电子邮箱、姓名及头像。就 Google 帐号而言,本公司不请求基本个人资料(openid、email、profile)以外之任何权限,亦不访问您的联系人、Gmail、云端硬盘或其他 Google 数据。
  • 使用目的 — 仅用于识别会员、登录及身份确认、防止重复注册与不当使用,以及在应用程序内显示个人资料。
  • 保存 — 上述信息与您的帐号关联,经加密连接传输并保存于本公司服务器。本公司不取得您的社交帐号密码,社交服务之访问令牌仅用于确认登录,不予保存。
  • 共享与限制 — 通过社交登录取得之信息不予出售,不用于广告、营销或个性化广告,亦不提供予广告网络、数据经纪商等第三方。除法律规定之情形外,仅与服务器运营所需之云基础设施提供商(第 5 点)共享。
  • 删除 — 注销帐号时,电子邮箱、姓名、头像及密码将立即销毁。您可随时于 Google 帐号设置(myaccount.google.com/permissions)中撤销 DigMol 的访问权限。
本公司对通过 Google API 取得之信息的使用及向其他应用程序之传输,将遵守 Google API 服务用户数据政策(Google API Services User Data Policy),包括有限使用(Limited Use)要求。

22. 个人数据之利用目的

  • 会员管理 — 识别会员、登录及身份确认、重设密码、防止重复注册、处理帐号注销
  • 提供服务 — 辨识活动、计算步数、计算 MOL 累积、发放奖励、查找累积明细
  • 防范不当使用 — 侦测重复帐号、自动化工具与位置伪造,排除乘车等异常步数,阻挡滥用
  • 管理邀请与推荐 — 确认邀请链接来源、发放双方奖励
  • 改善服务 — 分析使用统计、诊断错误、改善及开发功能
  • 客户服务 — 受理询问与检举并回复处理结果
  • 公告与通知 — 条款变更、奖励政策变更、维护等必要通知(经选择同意者包含行销信息)
  • 遵循法令 — 履行新加坡及大韩民国法令义务、确认制裁对象、回应侦查机关之合法请求

33. 保存及利用期间

收集目的达成后,本公司即刻销毁个人数据。惟下列情形于各该期间内保存:

数据保存期间依据
帐号信息(电子邮箱、姓名、头像、密码)注销帐号时立即销毁-
社交帐号唯一标识符(电子邮箱注册者为电子邮箱)注销帐号后 7 日(届满后销毁)防止注销后立即重新注册之不当使用
设备标识符、活动纪录契约终止后 30 日防止滥用再发生及处理询问
不当使用纪录3 年防止再发生及处理争议
位置信息每次使用后即刻销毁(仅保存汇总之移动距离)位置信息相关法令
步数数据每日步数于契约终止后 30 日(活动状态信息仅于设备内处理,不保存于服务器)奖励结算及处理询问
询问与客服纪录3 年消费争议处理纪录
连接日志、IP3 个月通信秘密保护相关法令
防制洗钱相关纪录5 年新加坡及相关国家法令
钱包地址与交易纪录系记录于区块链,本公司无法删除。此为分布式帐本技术之本质特性,请于链接钱包前务必知悉。

44. 个人数据之第三方提供

本公司不将用户个人数据提供予第三方。惟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 用户事先明示同意
  • 法令另有规定,或新加坡、大韩民国之侦查机关依法定进程及方法提出请求
  • 为统计或学术研究目的,以无从识别特定个人之形式加工后提供

55. 个人数据处理之委外

为顺利提供服务,本公司委外处理下列业务,并于委外契约中明定个人数据保护事项,实施管理与监督。

受托者委外业务保存期间
云基础设施供应商服务器营运及数据保存至委外契约终止时
推送通知服务供应商发送应用程序推送消息至委外契约终止时
广告联盟业者投放奖励型广告及确认观看至委外契约终止时
分析工具供应商分析使用统计及收集错误信息至委外契约终止时
受托者之具体名称得依服务架构调整,变更时将通过本政策公开。多数受托者之服务器位于境外,请并同参阅下列第 7 点(跨境传输)。

66. 用户之权利及行使方式

用户随时得行使下列权利:

  1. 请求查阅个人数据
  2. 数据有误时请求更正
  3. 请求删除(法令规定应保存者除外)
  4. 请求停止处理
  5. 撤回同意之权利(限选择同意项目)
  6. 拒绝跨境传输之权利(惟此时服务之使用可能受到限制)

权利之行使得通过应用程序内设置菜单,或来信 privacy@digmol.com。本公司自收受请求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处理结果。用户请求删除者,本公司将以无法复原或重制之方式销毁该数据。

位置信息、相机、身体活动(运动与健身)及健康数据(Health Connect、Apple 健康)访问权限,得随时于设备操作系统设置或相关健康应用中撤回。惟撤回后,步行、计步器、照片等相关奖励功能将无法使用。

77. 个人数据之跨境传输

请务必确认。本公司为设立于新加坡之法人,服务基础设施亦位于境外。因此,用户之个人数据将传输至境外处理及保存。

依大韩民国「个人情报保护法」第 28 条之 8 及新加坡 PDPA 之传输限制义务,就跨境传输事项告知如下:

项目内容
接收方BUKCS PTE. LTD.(服务营运者)及上述第 5 点所列受托者
传输目的地新加坡及各受托者服务器所在国
接收国之个人数据保护制度新加坡设有个人数据保护法(PDPA),并由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DPC)担任监管机关,相关信息可于 pdpc.gov.sg 查找。
传输项目上述第 1 点所载之全部收集项目
传输时间及方式于使用服务时,通过网络以加密状态随时发送
传输目的上述第 2 点所载之全部利用目的
保存及利用期间同上述第 3 点所载期间
拒绝方式及效果得来信 privacy@digmol.com 表示拒绝。惟跨境传输为提供服务所必要,拒绝时服务之使用可能受限或无法使用。

本公司对跨境传输之个人数据,适用相当于您所在地法令所要求水准之保护措施,并通过传输加密及访问控管予以安全管理。

88. 未成年人之个人数据

本公司不收集未满 14 岁者之个人数据,亦不以其为服务对象。经确认收集到未满 14 岁者之数据时,将即刻销毁该数据并停止其使用。用户所在国法令另定较高年龄门槛者,从其规定。

99. Cookie 及类似技术

本公司于网站使用 Cookie 及本机保存空间,以维持邀请码之来源归属并掌握服务使用统计。

  • 必要 Cookie — 保存邀请码与语言设置、维持会话,为提供服务所必需。
  • 分析用保存 — 页面造访统计及错误诊断。

用户得于浏览器设置中拒绝保存 Cookie。惟封锁必要 Cookie 时,邀请奖励可能无法正常归属。

1010. 个人数据之安全维护措施

  • 技术面 — 传输加密(HTTPS/TLS)、重要数据保存加密、最小化访问权限、运作入侵防御系统
  • 管理面 — 最小化个人数据处理人员并定期教育训练、订定并运行内部管理计划、保存并审计访问纪录
  • 实体面 — 对数据存放设施实施门禁管理
本公司不收集亦不保管用户钱包之私钥或助记词。本公司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询问私钥,凡有此类要求皆属冒名,请勿回应并立即通报。

1111. 个人数据保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本公司指定下列负责人,综理个人数据处理业务并处理用户申诉。

  • 个人数据保护负责人:(预定指派)
  • 联系方式:privacy@digmol.com

关于个人数据处理之申诉,亦得向主管机关提出:

  • 新加坡 — 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PDPC)pdpc.gov.sg
  • 台湾 — 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筹备处/各该目的事业主管机关
  • 大韩民国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kopico.go.kr / 1833-6972

1212. 本政策之变更

本隐私政策得因法令、政策或服务内容变更而修订。修订时,将自生效日前 7 日起于应用程序内公告或通过网站说明变更事项及适用日期。惟变更对用户权利有重大影响者,将于 30 日前公告,并于必要时另行取得同意。

运营者信息
公司名称BUKCS PTE. LTD.
设立地新加坡
联系方式support@digmol.com
个人信息联系窗口privacy@digmol.com